Product Assurance Learning

首页 / 指南

指南

机械指令与机械法规:主要区别

机械指令 2006/42/EC 适用于截至2027年1月19日投放欧盟市场的机械,法规 (EU) 2023/1230 适用于自2027年1月20日起投放市场的每一件产品。机械法规保留了风险评估方法和大部分结构,但改变了法律形式、高风险清单和符合性评估路径,并增加了关于软件、涉及安全的网络安全以及机器学习的要求。使用说明、声明和技术文件也有变化。

8 分钟阅读更新于2026年10月7日VeridEx 编辑团队

指令与法规:逐项对比

您对机械指令的大部分了解仍然适用。下表列出两份文本的不同之处。在依赖具体细节之前,请查阅 EUR-Lex 上的合并文本。

主题指令 2006/42/EC法规 (EU) 2023/1230
法律形式转化为每个成员国的国内法直接适用,所有成员国文本相同
投放市场的产品截至2027年1月19日自2027年1月20日起
基本要求附件 I附件 III
高风险清单附件 IV附件 I A 部分(6个类别)和 B 部分(19个类别)
高风险清单所列机械的自我评估对于附件 IV 机械,完全应用涵盖所有要求的协调标准时可以采用A 部分始终不可以;B 部分仅在完全应用涵盖所有相关要求、针对该类别的协调标准或共同规范时可以采用
安全软件未将其作为独立的安全组件处理单独投放市场的软件可以成为安全组件
实质性修改未作定义由第3(16)条定义,其后果规定在第18条
防止遭到破坏的保护没有专门要求附件 III 新增第1.1.9节
使用说明实践中以纸质形式提供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允许采用电子格式(第10(7)条)
符合性声明“EC 声明”,须写明被授权编制技术文件的人员按附件 V A 部分编制的“欧盟符合性声明”;不再列出该人员
协调标准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引用的长清单需要根据机械法规进行引用;截至2026年10月,首份清单仍有待发布

关于新法规的更全面概述,请参阅我们的机械法规 2023/1230 的变化指南。

法律形式、日期和按单件产品的过渡

指令必须转化为国内法,这造成了各国之间的细微差异。法规则直接适用于所有成员国(第54条)。使用说明的语言仍由各成员国决定。

机械法规于2023年6月29日公布,于2023年7月19日生效。它自2027年1月20日起适用,机械指令于同日废止(第51条和第54条)。《欧盟官方公报》文本的某些副本仍显示2027年1月14日。一份勘误(OJ L 169, 4.7.2023, p. 35)更正了这些日期。

过渡按单件产品进行,因为投放市场是针对每一件产品发生的。第52条中有两项规则很重要:

  • 2027年1月20日之前按照机械指令投放市场的产品,此后仍可在市场上提供,例如从经销商的库存中销售(第52(1)条)。
  • 根据机械指令签发的 EC 型式检验证书在到期之前保持有效(第52(2)条)。对于您根据机械法规投放市场的产品,请向您的公告机构了解其处理方式。

关于公告机构的规定(第26条至第42条)自2024年1月20日起适用。请在欧盟委员会的公告机构数据库 NANDO 中按法规 (EU) 2023/1230 进行搜索:仅根据机械指令获得的通报不足以签发新证书。

适用范围和定义:新内容

机械指令在广义上使用“机械”一词。机械法规将其分为三组:机械、相关产品和半成品机械(第2(1)条)。相关产品包括可互换设备、安全组件、起重附件、链条、钢丝绳和织带,以及可拆卸机械传动装置。

有两个定义值得关注:

  • 安全组件。它可以是“物理或数字组件,包括软件”(第3(3)条)。确保安全功能的软件列于附件 II 第18点的指示性清单中。为某一台机械编写、不单独销售的安全软件仍是该机械的一部分。
  • 实质性修改。机械指令没有对其作出定义。第3(16)条现在规定了四项须同时满足的标准,第18条规定实施修改的人成为制造商。数字化的改动也算在内。我们的机械的实质性修改指南解释了这些标准。

从附件 IV 到附件 I:符合性评估路径

机械指令的附件 IV 变为机械法规的附件 I,分为两部分(第6条和第25条):

  • A 部分始终需要公告机构,即使完全应用了协调标准(第25(2)条)。其中包括可拆卸机械传动装置及其防护装置、车辆维修举升机、便携式药筒驱动紧固机械及其他冲击机械,以及采用机器学习、具有完全或部分自我演化行为、确保安全功能的安全组件或嵌入式系统。
  • B 部分仅在完全应用涵盖所有相关要求、针对该类别的协调标准或共同规范时,才允许采用内部生产控制(模式 A)(第25(3)条)。否则,您需要采用模式 B + C、H 或 G。
  • 未列入附件 I 的机械仅采用模式 A(第25(4)条)。

车辆维修举升机体现了实际影响。在机械指令下,完全应用协调标准即可进行自我评估。在机械法规下,它们归入 A 部分,因此这条路径不再可行。B 部分的许多条目看起来似曾相识,但请重新阅读每一个条目及其条件。

有一项限制很容易被忽略。如果第1.1.9节或第1.2.1节的网络安全部分适用于某台 B 部分机械,而机械法规下没有任何依据能为其提供符合性推定,则无法采用模式 A。

附件 III 中的新基本要求

基本健康和安全要求(EHSR)移至附件 III。章节编号与机械指令相似,但内容已经改变:

  • 防止遭到破坏的保护(1.1.9)。连接设备(包括远程设备)不得造成危险情况。必须识别并保护安全关键软件和数据,机械必须能够识别其安全软件,对安全软件的干预必须留下证据。序言第25点将这些措施限定于保护安全。
  • 控制系统(1.2.1)。控制系统必须能够承受“第三方合理可预见的、导致危险情况的恶意企图”。必须启用干预操作以及投放市场后上传的安全软件版本的跟踪日志,启用期为上传后五年。
  • 自我演化行为。风险评估必须涵盖作为机械行为预期演化而可预见的危险(附件 III B 部分第1点)。其控制系统不得超出规定的任务和运动空间行事。
  • 自主移动机械。第3章对其作出定义,同时定义了监督员和监督功能(第3.1.1节)。
  • 其他变化。第1.2.6节现在涵盖通信网络故障,第1.3.7节涉及人机交互造成的心理压力。

截至2026年10月,尚无协调标准涵盖网络安全和人工智能相关要求。您需要通过有记录的解决方案和证据来满足这些要求。法规 (EU) 2026/1744 还修订了机械法规:在附件 III 中增加人工智能相关健康和安全要求的授权法案,应最迟于2028年8月2日起适用。

使用说明、声明和技术文件

使用说明。如果用户能够查找、打印和保存电子版使用说明,并且使用说明在机械的预期寿命期内、且至少10年内保持在线可用,则允许使用电子版。如果用户在购买时提出要求,必须在一个月内免费提供纸质副本。当机械面向或可合理预见将由非专业用户使用时,基本安全信息还必须以纸质形式提供(第10(7)条)。第1.7.4.1节不再使用“原始说明”和“原始说明的译本”这两个标注。

符合性声明。标题改为“欧盟符合性声明”,内容按附件 V A 部分。机械指令要求写明被授权编制技术文件的人员的姓名和地址。附件 V A 部分未列出这一项。机械可以随附声明,也可以在使用说明中提供可访问声明的网址或机器可读代码(第10(8)条)。

标识和联系方式。制造商除邮寄地址外,还必须提供网站、电子邮箱地址或其他电子联系方式(第10(6)条)。

半成品机械。这一概念保持不变。半成品机械必须满足相关的基本要求,根据机械法规不加贴CE标志,并随附组装声明(附件 V B 部分)和装配说明(附件 XI)。请参阅我们的半成品机械指南。

技术文件。附件 IV 规定了技术文件的内容。新增内容包括:应有理由的要求提供安全相关软件的源代码或编程逻辑,对传感器输入、远程或自主系统及其数据的描述,以及证明安全组装和投入使用的测试(第 (m) 点至第 (o) 点)。

哪些方面不变

  • 迭代式风险评估和风险降低方法(附件 III B 部分第1点)。EN ISO 12100 仍是常用方法;其修订版预计于2026年年底发布,核心逻辑保持不变。
  • 机械标准的 A 类、B 类和 C 类体系。机械法规下的首份清单预计主要包含已根据机械指令引用的标准,其中部分可能附带限制。根据机械指令的引用不会在机械法规下产生符合性推定。
  • 未列入附件 I 的机械采用模式 A。
  • 电气危险仍由机械法规涵盖,因此无需单独进行低电压指令评估。
  • 技术文件和声明至少保存10年。

2027年1月20日之前应做什么

  1. 列出您的型号,以及各产品投放欧盟市场的时间。
  2. 将每个产品与附件 I A 部分和 B 部分以及新的定义(包括软件安全组件)进行对照。
  3. 如果需要公告机构,请在 NANDO 中查找根据机械法规获得通报的机构,并规划时间。
  4. 针对远程访问、软件和数据遭到破坏、网络故障以及(如相关)自我演化行为更新风险评估。明确预计会有哪些未来的软件更新。
  5. 将您采用的标准与附件 III 对应,标出空白之处,并关注根据机械法规引用标准的首份实施决定。
  6. 按照附件 IV 重新组织技术文件,并更新声明、铭牌和使用说明。

我们的机械法规课程通过一个完整的示例讲解这些步骤,CE认证基础则涵盖了更广泛的CE路径。

要点

  • 机械指令涵盖截至2027年1月19日投放市场的产品;机械法规涵盖自2027年1月20日起的每一件产品。
  • 机械指令的附件 IV 清单变为附件 I:A 部分始终需要公告机构,B 部分仅在完全应用针对该类别的标准时才允许采用模式 A。
  • 防止遭到破坏的保护、针对控制系统的恶意企图以及自我演化行为是附件 III 中的新主题。
  • 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允许使用电子版使用说明,声明中不再写明被授权编制技术文件的人员。
  • 风险评估方法保持不变,但根据机械指令的标准引用不会自动延续。

循序渐进,掌握完整路径

《CE认证基础》带您从欧盟市场规则一路走到首批产品发货,配有模板和测验。第一模块免费。

常见问题

机械指令与机械法规有什么区别?

指令 2006/42/EC 必须转化为国内法,而法规 (EU) 2023/1230 直接适用于所有成员国。机械法规以附件 I A 部分和 B 部分取代附件 IV,增加了关于防止遭到破坏的保护、控制系统和自我演化行为的要求,并允许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使用电子版使用说明。风险评估方法保持不变。

2027年1月之后,库存中的机械是否需要符合机械法规?

如果这些机械在2027年1月20日之前已按照机械指令投放市场,则不需要。第52(1)条允许它们此后继续在市场上提供,例如由经销商销售。自2027年1月20日起投放市场的每一件产品都必须符合机械法规。

机械指令下的协调标准在机械法规下能否产生符合性推定?

不能。在机械法规下获得符合性推定,需要其引用信息已根据机械法规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公布的标准(第20(1)条)。截至2026年10月,首份清单预计在2026年年底之前发布,并且预计主要沿用现有标准。请核查您投放每一件产品当日有效的清单。

我还需要被授权编制技术文件的人员吗?

机械指令要求符合性声明写明设立在欧盟境内的这一人员。机械法规附件 V A 部分未列出这一项。您仍可以写明保存您文件以备查阅的欧盟合作方,并且根据法规 (EU) 2019/1020 第4条,您仍需要一家设立在欧盟境内的经济运营者。

本指南为一般性培训资料,不构成法律意见。欧盟法规及标准引用会发生变化:在做出决定之前,请查阅《欧盟官方公报》中的最新文本。

相关指南

协调标准与符合性推定详解

协调标准如何产生符合性推定:《欧盟官方公报》公布、附录Z涵盖范围、版本与推定终止日期、限制性公布,以及EN与ISO/IEC标准的区别。

抢先获取开课信息

加入候补名单,即可享受首发优惠价,并免费获取一份 CE 适用性自查清单。我们只会就 VeridEx 课程相关事宜给您发送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