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证书:它是什么,买家应该索要什么
CE证书真的存在吗?本文解释为什么模式A产品没有证书,公告机构签发哪些文件,自愿性证书有何不同,以及应该向买家提供什么文件。

公告机构是根据一部或多部欧盟产品法规开展第三方符合性评估的机构。成员国主管部门在核查其能力、独立性和公正性后对其进行指定,随后将其通报给欧盟委员会和其他成员国,“公告机构”之名即由此而来。
每项通报都涵盖特定的法规、特定的模式和特定的产品类型。超出这一范围,该机构就无权以公告机构的身份行事。公告机构可以是私营机构,也可以是公共机构,您需要为其服务付费。无论该机构得出什么结论,制造商仍对合规负责。
符合性评估用于在产品投放市场之前证明产品满足基本要求。每种程序都关注两个阶段:设计阶段和生产阶段。决定 No 768/2008/EC 在其附件 II 中提供了一套称为“模式”的程序。每部欧盟法规再从中选择与其产品风险相适应的模式。
最常见的组合是 B+C、B+D、B+E 和 B+F。法规确定可选范围,制造商在其中进行选择。没有经认证质量体系的小企业可能更倾向于 B+C。拥有众多型号变体的大企业可能更倾向于模式 H,以便一次批准覆盖其整个产品系列。这一选择会影响成本、周期以及公告机构到访的频率。
每部欧盟产品法规都有一条关于符合性评估程序的条款,这是您的出发点。下表总结了出口企业最常遇到的主要法规。请始终阅读该法规最新合并版本中的相关条款。
| 法规 | 允许的模式 | 是否需要公告机构? |
|---|---|---|
| 低电压指令 2014/35/EU | 仅模式 A | 否,该指令下没有公告机构 |
| RoHS 指令 2011/65/EU | A | 否 |
| EMC 指令 2014/30/EU | A,或 B+C | 仅在您选择 B+C 时需要 |
| 无线电设备指令 2014/53/EU | A、B+C 或 H | 取决于第3(2)条和第3(3)条的协调标准 |
| ATEX 指令 2014/34/EU | 取决于设备类别 | 1 类和 2 类需要 |
| 压力设备指令 2014/68/EU | 取决于 I 至 IV 类 | II 类及以上需要 |
在低电压指令(LVD)和 RoHS 下,制造商独立编制技术文件、开展评估并签署声明。如果有人告诉您低电压产品必须由公告机构认证,请询问是哪一条款这样规定的。在 EMC 指令下,大多数制造商采用模式 A 并应用协调标准。在 B+C 路径中,公告机构审查技术文件和 EMC 评估,而不对样品进行测试。当没有与您的产品十分契合的协调标准时,这种方式会有所帮助。更多内容请参阅我们的EMC 指令课程。
对于无线电设备指令(RED)第3(1)条规定的健康、安全和电磁兼容要求,始终可以采用模式 A。对于第3(2)条和第3(3)条规定的无线电及其他要求(包括网络安全),只有在您完全应用涵盖这些要求、且编号已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公布的协调标准时,才可以采用模式 A。如果公布时附带的限制与您的产品相关、您只部分应用了标准,或者没有相应标准,您就必须采用有公告机构参与的 B+C 或 H。
自2025年8月1日授权法规 (EU) 2022/30 开始对许多无线电产品适用网络安全要求以来,这一点变得非常现实。相关协调标准是 EN 18031 系列,目前附带限制地公布。请阅读公布内容本身,并查阅《欧盟官方公报》中的最新情况。我们的RED 网络安全课程对此进行了深入讲解。
ATEX 程序取决于设备类别:
所有类别也都允许采用模式 G。保护系统和其他一些装置有其专门的规则。在压力设备指令(PED)下,您需要根据设备类型、最大允许压力、容积或公称尺寸以及流体组别计算设备类别。I 类采用模式 A。自 II 类起,始终需要公告机构参与。低于最低门槛的设备适用良好工程实践,不根据该指令加贴CE标志。
投放市场的日期决定了每一件产品适用哪部法规。截至2027年1月19日投放市场的机械遵循指令 2006/42/EC。自2027年1月20日起,则遵循法规 (EU) 2023/1230。对于机械,电气危险由机械法规涵盖,因此无需单独进行 LVD 评估。
在机械指令下,附件 IV 以外的机械采用附件 VIII 的内部检查,无需公告机构。附件 IV 所列机械只有在协调标准完全涵盖所有相关基本健康与安全要求时,才可以采用附件 VIII。否则,您需要 EC 型式检验(附件 IX)或全面质量保证(附件 X)。
在机械法规下:
机械法规的附件 I 并不是机械指令附件 IV 的翻版,因此不要想当然地认为结果不变。根据机械法规,半成品机械不加贴CE标志,也不涉及公告机构。我们的机械法规 2023/1230 指南解释了这些变化。
所有公告机构都列于欧盟委员会的公开数据库 NANDO 中。您可以按法规、国家或机构进行搜索。对于每家机构,NANDO 都会显示其可以评估的法规、模式和产品,还会显示已被暂停或撤销的通报。超出通报范围签发的证书无法支撑您的符合性声明。
公告机构通常位于欧盟或欧洲经济区(EEA)。来自与欧盟签有特定协议的一些国家(例如土耳其)的机构,也可能针对某些法规出现在 NANDO 中。具体规则因协议和法规而异,因此请查询 NANDO,而不要凭推测。选择时请考虑:
请索取一份列明每个步骤的书面报价,包括测试、审核、差旅和证书维护。公告机构必须保持公正。它不能设计、制造、安装或维护其评估的产品,也不能就如何使该产品合规提供咨询。
在模式 B 下,公告机构针对设计签发欧盟型式检验证书。在 D、E 或 H 等质量保证模式下,公告机构签发质量体系批准,随后进行定期监督审核。在模式 G 下,公告机构针对其所验证的单件产品签发符合性证书。这些文件中有许多都有失效日期。如果您更改了产品,请通知该机构,因为某些变更需要重新检验。
欧盟委员会为每家机构分配一个四位数编号。当机构参与生产阶段时,该编号会跟在CE标志后面,例如 CE xxxx。在 B+C 模式下,由于机构只参与设计阶段,其编号不会跟在CE标志后面。符合性声明中始终会写明参与的机构。
采用模式 A 的产品没有“CE证书”。唯一声明合规的文件是制造商的欧盟符合性声明。有些机构会在法定程序之外签发自愿性证书。这些证书不能取代法规要求的程序,也不能转移制造商的责任。CE认证基础课程在模块 4 中讲解了符合性评估。
不需要。低电压指令 2014/35/EU 只允许采用模式 A,即内部生产控制,该指令下没有公告机构。制造商编制技术文件、开展评估并签署声明。适用于同一产品的其他法规(例如 RED)可能有不同的规则。
公告机构由成员国指定,并针对特定法规、模式和产品通报给欧盟委员会,它参与法定的符合性评估程序。检测实验室出具测试报告,作为技术文件中的证据。产品法规并不要求测试报告来自通过 ISO/IEC 17025 认可的实验室,但这类报告更有分量。
不可以。公告机构必须保持公正,因此不能设计、制造、安装或维护其评估的产品,也不能就如何使产品合规提供咨询。它可以解释其要求,并指出相关标准。如需设计方面的帮助,请聘请不会对您进行评估的独立顾问。
公告机构通常位于欧盟或欧洲经济区。来自与欧盟签有特定协议的一些国家(例如土耳其)的机构,可能针对某些法规出现在 NANDO 中。请在 NANDO 中查询您所需的机构和法规,因为只有当通报涵盖您的法规和模式时,证书才有效。
本指南为一般性培训资料,不构成法律意见。欧盟法规及标准引用会发生变化:在做出决定之前,请查阅《欧盟官方公报》中的最新文本。
CE证书真的存在吗?本文解释为什么模式A产品没有证书,公告机构签发哪些文件,自愿性证书有何不同,以及应该向买家提供什么文件。
欧盟机械法规2023/1230自2027年1月20日起适用:按单件产品过渡、附件I A部分和B部分、半成品机械以及电子版使用说明。
自2025年8月起实施的RED网络安全要求:授权法规2022/30、第3(3)条(d)(e)(f)款、EN 18031的限制,以及何时需要公告机构。
加入候补名单,即可享受首发优惠价,并免费获取一份 CE 适用性自查清单。我们只会就 VeridEx 课程相关事宜给您发送邮件。
感谢您的关注,您已成功加入候补名单。课程上线前我们会与您联系。